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。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[屈]体受辱;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,被菙楚受辱,其次剔毛发,婴金铁受辱,其次毁肌肤,断肢体受辱,最下腐刑极矣。”——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人固然都有一死,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,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,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依靠的东西不同啊!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污辱祖先,其次是自身不受侮辱,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脸色而受辱,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言语而受辱,再次是被捆绑在地而受辱,再次是穿上囚服受辱,再次是戴上脚镣手铐、被杖击鞭笞而受辱,再次是被剃光头发、颈戴枷锁而受辱,再次是毁坏肌肤、断肢截体而受辱,最下等的是腐刑,侮辱到了极点此篇是司马迁写给其友人任安的一封回信。司马迁因李陵之祸处以宫刑,出狱后任中书令,表面上是皇帝近臣,实则近于宦官,为士大夫所轻贱。任安此时曾写信给他,希望他能“推贤进士”。司马迁由于自己的遭遇和处境,感到很为难,所以一直未能复信。后任安因罪下狱,被判死刑,司马迁才给他写了这封回信。《报任安书》中,司马迁通过富有特色的语言,真切地表达了激扬喷薄的愤激感情,表现出峻洁的人品和伟大的精神,可谓字字血泪,声声衷肠,气贯长虹,催人泪下。前人的评价,“感慨啸歌有燕赵烈士之风,忧愁幽思则又直与《离骚》对垒”,实在精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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