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认为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,强调既有此音,即表此义,闻者听音则知义,因而古人在记录时往往依据声音来记录。
清代学者王念孙在《经义述闻》序中说:“训诂之旨,本于声音,字之声同声近者,经传往往假借,学者以声求义,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,则涣然冰释。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,则诘鞠为病矣。”说文四大家之一的朱骏声在《说文通训定声》自序中也说:“不知假借者,不可与读古书。”可见正确的识别通假字对于读通古书的重要性。
举例来说:“八月剥枣,十月获稻“是《诗经豳风七月》中的一句,句中“剥”字难解。王荆公《诗新经》:“八月剥枣。”解云:“剥者,剥其皮而进之,所以养老也。”毛公本注云:“剥,击也。”陆德明音普卜反。公皆不用。后从蒋山郊步至民家,问其翁安在曰:“去扑枣。”始悟前非,即具奏乞除去十三字,故今本无之。(洪迈《容斋续笔注书难》)王安石的失误就在于没有认清“剥”是个通假字,文字从本质上源于声音,是承载意义的形式,它的写法可以变通,这是清儒所竭力发明的。
文言文中的通假字,一般在课本中都有详细的注解,主要是自己理解和积累。现略举几例,以观其概貌。
“亡”通“无”。例如:河曲智叟亡以应。(《愚公移山》)
“厝”通“措”。例如:一厝朔东,一厝雍南。(《愚公移山》)
“趣”通“促”。例如:巫妪何久也?弟子趣之。(《西门豹治邺》)
“离”通“罹”。例如:离骚者,犹离忧也。(《屈原列传》)
“裁”通“才”。例如:手裁举,则又超忽而跃。(《促织》)
“翼”通“翌”。例如:翼日进宰,宰见其小,怒呵成。(《促织》)
“止”通“只”。例如: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(《狼》)
“阳”通“佯”。例如:皆阳应曰:“诺”。(《记王忠肃公翱事》)
对于中学生而言,只要记住课文中列出的常见通假字也就行了,在考试中不会作为重点考察的内容。在做文言文阅读类题目时如果按句中字形字义无法理解,就要考虑有无通假现象,如果有,要积极调动平时积累的通假字相关知识应对。比如:年全国新课标卷文言文阅读第一小题D项是:察官阙,朝论多属燧。阙:失职。这里“阙”应通“缺”,意为缺点、过失。
最后,要注意,通假并不是假借(许慎所说六书之一),通假只是借字对本字而言的临时性借用。而假借是指一个概念抽象难以表达,只得借用一个同音(音近)字表达,假借是没有本字的。这种假借是长久性的,可能会一借不还。“夫”本指古代的成年男子,即丈夫。后被假借为发语词和远指代词。如“其”被假借为代词或语气词后,只得另造“箕”表示其本义。“我”本之古代一种带有利齿耙状的武器,后被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。“斤”本义是斧头,假借为重量单位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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